(研究生事務)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申請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申請期程【有意且符合畢業門檻之研究生,請於4/30日截止前提出申請】

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之學生,請於115年4月30日前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並於115年5月1日下午5點將申請書與紙本文件依序排列繳交至系所辦公室,兩者均完備後才算申請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一、學位口試系統填報(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點選「教務相關」→點選「學位考試申請系統」)

1. 填寫「學位考試申請書」:填寫完畢並送出和列印。
 (1)尚未舉行口試者:請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畢業年月:如果這學期要辦畢業離校的,請選11506。如果僅要口試不辦離校,請選僅口試
 (2)已通過口試者: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前完成口試之學生,如欲於本學年度辦理離校者,亦請務必進「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提出「畢業申請」。
2. 填寫「口委資料」:填寫完畢並送出和列印。

二、學位考試繳交文件(紙本文件請依序排列繳交
1. 學位考試申請表+學術倫理聲明(請從「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印出,同學與指導教授皆需要簽名)。
2.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請從「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印出)。
3. 論文計畫口試委員意見表影本(或計畫口試記錄)。
4. 歷年成績單(如本學期仍在修課者,請一併檢附選課清單)。
5. 修業記錄表(填寫完整並一併檢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的學術研究倫理研習修課證明)
6. 論文中、英摘要及全文初稿。
7. 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之論文。

(1)碩士班為具審機制之研討會論文或期刊論文發表一篇。(可檢附發表證明、刊登證明、論文接受證明)
(2)博士班為具外審機制之研討會論文發表一篇與期刊論文發表一篇)。(可檢附發表證明、刊登證明、論文接受證明)

8. 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請來信通知助教開設原創性論文比對上傳之權限)。
9.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聲明書


三、注意:本學期學位口試需於115年7月31日以前舉行完畢!(碩士生兩次口試需間隔四個月、博士生需間隔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