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事务)114学年度第2学期学位考试申请公告

114学年度第2学期学位考试申请期程【有意且符合毕业门槛之研究生,请于4/30日截止前提出申请】

申请114学年度第2学期学位考试之学生,请于115年4月30日前至「学位考试申请系统」提出申请,并于115年5月1日下午5点将申请书与纸本文件依序排列缴交至系所办公室,两者均完备后才算申请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一、学位口试系统填报(登入「校务行政入口网」→点选「教务相关」→点选「学位考试申请系统」)

1. 填写「学位考试申请书」:填写完毕并送出和打印。
 (1)尚未举行口试者:请提出「学位考试申请」。(毕业年月:如果这学期要办毕业离校的,请选11506。如果仅要口试不办离校,请选仅口试
 (2)已通过口试者:于114学年度第1学期前完成口试之学生,如欲于本学年度办理离校者,亦请务必进「学位考试申请系统」提出「毕业申请」。
2. 填写「口委资料」:填写完毕并送出和打印。

二、学位考试缴交文件(纸本文件请依序排列缴交
1. 学位考试申请表+学术伦理声明(请从「学位考试申请系统」印出,同学与指导教授皆需要签名)。
2. 学位考试委员名单(请从「学位考试申请系统」印出)。
3. 论文计画口试委员意见表影本(或计画口试记录)。
4. 历年成绩单(如本学期仍在修课者,请一并检附选课清单)。
5. 修业记录表(填写完整并一并检附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的学术研究伦理研习修课证明)
6. 论文中、英摘要及全文初稿。
7.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之论文。

(1)硕士班为具审机制之研讨会论文或期刊论文发表一篇。(可检附发表证明、刊登证明、论文接受证明)
(2)博士班为具外审机制之研讨会论文发表一篇与期刊论文发表一篇)。(可检附发表证明、刊登证明、论文接受证明)

8. 线上剽窃系统之论文原创性报告(请来信通知助教开设原创性论文比对上传之权限)。
9. 学位论文学术伦理声明书


三、注意:本学期学位口试需于115年7月31日以前举行完毕!(硕士生两次口试需间隔四个月、博士生需间隔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