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指導教授申請收件至111年9月1日下午五點

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指導教授申請即日起至9/1日下午五點截止,符合資格之研究生(博士班學生需修業滿兩學年、碩士班需修業滿一學年),
請於9/1日下午五點前備妥指導教授申請書指導教授同意函(表單詳見檔案)
送至系所辦公室(逾時視為下一學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