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学年度第二学期指导教授申请收件至111年9月1日下午五点

110学年度第2学期研究生指导教授申请即日起至9/1日下午五点截止,符合资格之研究生(博士班学生需修业满两学年、硕士班需修业满一学年),
请于9/1日下午五点前备妥指导教授申请书指导教授同意函(表单详见档案)
送至系所办公室(逾时视为下一学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