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生】公告113學年度教育實習申請作業要點及申請流程

  • 2024-02-01
  • 網站管理員

主旨:公告113學年度教育實習相關事宜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實習期間113/8/1-114/1/31:申請日期113/3/31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實習期間114/2/1-114/7/31:申請日期
113/9/30

一、「應屆生」:學士班當年度6月畢業生或延畢生,及未畢業碩博生(教育學程尚未完成)
應繳資料:
1. 教育實習申請書
2. 自我檢核聲明書
3. 教育實習作業系統列印個人基本資料表
4.更改指導系所申請書

5. 撰寫論文或休學期間參加教育實習申請書(研究生適用,需附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或休學證明書其一)
 
 
二、「非應屆生」:已畢業或就讀研究所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應繳資料:
1.「非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聲明書」
2. 教育實習申請書
3.自我檢核聲明書
4. 教育實習作業系統列印個人基本資料表
5.更改指導系所申請書

6. 撰寫論文或休學期間參加教育實習聲明書(研究生適用,需附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或休學證明書其一)

檢附本校辦理教育實習申請作業要點及申請流程如附檔,提供參考!

 
相關實習事宜及申請表件,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站詳閱說明及下載:
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id=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