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名額及金額:
1.本獎學金以本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及教育系所在學學生學行俱優者為對象。
2.大學部三名:心輔系二名、教育系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3.研究所二名:心輔所一名、教育所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申請者資格與條件:心輔學系及教育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二年級以上具以下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優良,且GPA 3.7(平均八十分)以上者。
2.有清寒證明者優先錄取。
3.品行優良且獲導師推薦者。
請有意申請者於111年9月20日前向本校心輔系辦公室提出申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