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公告欄
張貼人:鄭如芳 ╱ 公告日期:2019-05-29主旨: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於10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
說明
一、 請於10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線上登錄資料後,檢附申請表及有效證件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未於此期限申請者,請暫緩繳費,俟於108年8月1日系統重新開放時再線上申請及繳件。
二、 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需在108學年第1學期之註冊日(108年9月9日)之後,申請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之減免者請取得有效證明後再申請。
三、 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或同時申請弱勢助學金及就學貸款者,須先辦理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貸款金額需為扣除減免或弱勢助學金後之金額,切勿超貸。
四、 已請領政府提供之其他教育補助費或其他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如公費生、農會、漁會補助、弱勢助學金等),僅能擇一辦理。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改申請其他政府補助。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或復學時該學期曾申請減免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五、 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2.php
最後修改時間:2019-05-29 PM 4:47